三天的时间很快到了。
郑家村碎尸案重新开庭审理。
由于前两天庭审情况非常激烈,这起案子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。
,具备法律效力。
当然出证人员没有亲自到庭,这的确是一个遗憾。
可是,证明材料已经明确了证明内容是真实的,这一点是可以确认的。
辩护人如果有异议可以发表质证意见。”
马东生说道。
“我怎么发表质证意见,我连人都见不到。
我怎么问,辩护人对出证人员进行询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。
我向两份材料问问题,它们能够回答吗?”
田诗问道。
“公诉人,休庭前我已经向你们说明由你负责出证人员的出庭。
为此法庭专门休庭三天。
现在你交给我两份材料,如何保证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质证权利?”
董倩问道。
“审判长,我们也联系了东阳市水利局。
现在出现的情况是特殊情况,我们也是没有办法。
只能通过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补救。”
马东生无奈地说道。
别人看来检察院大权在握,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。
事实检察院对于一些部门也是无能为力。
东阳市水利局能够出这两份证明,都是马东生费心找了各种关系才争取到的最好结果。
说到底,刑案这种事跟人家水利局没有关系。
水利局也没有关于马沙滩的专门数据,这种证明更多是一种运作下的特殊操作。
马沙滩小路可以蹚水通过的情况是存在的。
不过这件事情,水利局可以提供证明,也可以推说没有注意到。
既然给了你检察院的面子,出了证明,你再提出什么要求,那就有些过分了。
“好吧。
辩护人,虽然出证人员没有亲自到庭,但现在庭审还是要进行的。
你可以先发表质证意见。
对于你先前提到的观点,我会重点考虑的。”
董倩说道。
“我理解审判长的意见。
辩护人对东阳市水利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提出质证意见如下:一、书面证明内容,并非出证人所见,不能证明本案事实。
证明内容关于马沙滩汛期,周边小路可以蹚水通过的证明内容,并非出证人亲眼所见。
出证人对于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无法保证,以其意见为基础的书面证明不能确认真实性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”
“二、出证人未出庭,法律规定的质证程序无法完成,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没有得到保障。
因此,这一书面证明在未经法定质证程序的情况下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”
“三郑阳乡水文站出具的证明,为出证人亲眼所见情况,真实性可以得到保证。
其证明力明显高于东阳市水利局出具的证明。
以上意见为全部质证意见。”
“辩护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供。”
“辩护人申请证人孙丽娜出庭作证。”
田诗说道。
孙丽娜?董倩与马东生对视了一眼,他们的意思很明确,这个孙丽娜是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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